廢舊木材回收的范圍及廢舊木料的意義
時間:2020-09-12 瀏覽:1730次
廢舊木材回收范圍主要包括建筑物拆下的檁條、梁、柱、實木門窗框架,實木托盤、實木包裝箱,實木家具面板及框架料和實木地板等。
廢舊實木類木材品種較多,因使用環境及使用年限不同,品質差異較大,有些略帶腐朽,有些有各種孔洞或蟲害,有些回收的實木材料品質與新木材相當。另外,各種回收的廢舊木材的規格大小差異也較大。
廢舊木材是指已經完成原來使用功能后而被廢棄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來源主要包括:第一次、第二次木材加工業產出的加工剩余物,運輸業及包裝業產生的廢棄木質材料(如木質托盤、包裝箱板、集裝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園等地綠化過程中修剪樹木產生的枝丫材與灌木,房屋建筑與拆遷產生的廢舊木材,家庭及辦公用木制品更新換代所產生的廢舊家具(如桌椅、床、書櫥、櫥柜、木沙發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經過防腐、阻燃處理的廢棄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鐵路用枕木及輸變壓電用電桿等。廢舊實體木材主要包括廢舊家具、實木地板、門和窗戶的邊框、建筑工地上廢棄的建筑木方、實木托盤、實木包裝箱、房屋的檁條、梁、柱等。廢舊實體類木材占廢棄木質材料總量的2/3以上,其數量也相當可觀,由于這些木材仍然在力學強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著實體木材的性能,若對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產品附加值會更高。